有限合夥法

台湾于 2015 年施行《有限合伙法》,在传统合伙及公司制度之外,为投资人新增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业组织选择。有限合伙允许普通合伙人以信用或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则仅就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降低资本投入的法律风险,并与国际私募股权基金惯例接轨,有效吸引境外资金投入台湾市场。

本课程邀请专长企业并购、私募股权领域的黄亚蘋初级合伙人,从立法背景出发,说明 2015 年之前合伙制度的困境,系统性介绍有限合伙核心架构,涵盖: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的定义与责任区分、设立登记与公示制度、多元化出资方式及会计师查核规定、内部治理架构与负责人义务、灵活盈余分配机制及合伙人加入、退出与竞业禁止等重要规范,以及有限合伙与闭锁性公司各自优势与适用情形差异。最后,以私募股权基金为例,说明有限合伙实务的应用,包括 GP 与 LP 角色分工与责任架构、基金设立程序,以及外国投资者申请外资核准(FIA)等规范。

📰本所公司投资专业工作小组:https://www.leeandli.com/CH/Specialty/2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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