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信原則適用於消滅時效之案例及效果分析

本課程邀請專精民事訴訟、仲裁的王志鈞初級合夥人,根據國內外之學者及實務見解,分析誠信原則適用於消滅時效之案例類型及相關法律效果。

消滅時效係指一項權利在法定期間內未被行使時,該權利將會消滅,義務人可主張權利抗辯,拒絕履行義務。消滅時效之目的在於促使權利人及時行使權利,避免長期不行使權利而影響法律安定性及即有的法律秩序。誠信原則是民法的帝王條款,誠信原則之機能乃法官為個案適用法律,為符合公平正義之要求,介入私人間權利義務關係,而對於行使權利及履行義務,進行調整、補充與限制的法律基礎。
消滅時效目的之一在於維護法律秩序安定性,因此當誠信原則此等不確定法律概念適用於消滅時效時,如何兼顧個案公平正義及法律安定性之保障,值得深入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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