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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人民向我國主張專利優先權延至二○○○年五月二十四日實施
中華民國及英國於二○○○年三月二十日簽訂中英智慧財產權相互合作辦法,本刊於今年五月已有詳細報導。前述合作辦法簽訂後,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慧局)於二○○○年三月二十七日公告:英國人民向我國主張專利優先權者自二○○○年三月二十日起實施。
我國駐英國代表處最近查詢得悉: 因英國配合修正其公告國家名單之故,致其專利優先權公告生效程序延至二○○○年五月二十四日始完成生效。為此,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特於今年十月二日公告:英國人民向我國主張專利優先權請求延至二○○○年五月二十四日實施。
依前述最新公告,英國人民向我國主張專利優先權請求者,其據以請求優先權日不得早於今年五月二十四日。然,智慧局在更正公告前已受理部分基於優先權日早於今年五月二十四日(但晚於三月二十日)之英國人民優先權請求,智慧局針對前述案件究將如何處理,頗值專利申請人注意。本所將密切追蹤未來發展,並適時報導,俾供本刊讀者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