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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貨物計算完稅價格新規定
依據財政部關於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的最新解釋,未取得主管機關核准的進口展覽物品,如已達特種貨物稅課徵標準者,需按特種貨物本身進口價格全額計算完稅價格,繳納特種貨物稅,而與其關稅應按租賃費或使用費方式,以貨物進口價格1/10計算課徵不同。 | |||||
依據財政部關於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的最新解釋,未取得主管機關核准的進口展覽物品,如已達特種貨物稅課徵標準者,需按特種貨物本身進口價格全額計算完稅價格,繳納特種貨物稅,而與其關稅應按租賃費或使用費方式,以貨物進口價格1/10計算課徵不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