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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會公告排除適用電子簽章法事項
工程會於民國九十一年三月二十七日就該會依電子簽章法規定,公告(1)排除適用電子簽章法之事項;及(2)屬於可適用項目範圍內之行為,其應用技術與程序。
公告排除適用之項目
排除適用事項名稱 | 法律依據(條次) |
無 | 無 |
「可適用項目」範圍行為就其應用技術與程式另為規定:(施行日期另於工程會網站公告)
法規名稱 | 條次 | 法規文字內容 | 應用技術與程式另為規定之規範 |
技師法施行細則 | 第二條第一項本文 | 證書費 | 得以電子付款機制 |
技師法施行細則 | 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 | 戶籍謄本 | 戶役政電子閘門 |
技師法施行細則 | 第六條第一項本文 | 執照費 | 得以電子付款機制 |
技師法施行細則 | 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 | 戶籍謄本 | 戶役政電子閘門 |
技術顧問機構管理辦法 | 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 | 戶籍謄本 | 戶役政電子閘門 |
技術顧問機構管理辦法 | 第七條第一項第二款 | 董事或執行業務股東名冊 | 得以網站表格填寫 |
技術顧問機構管理辦法 | 第七條第一項第三款 | 預定之營業範圍 | 得以網站表格填寫 |
技術顧問機構管理辦法 | 第八條第一項第一款 |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 工商電子閘門 |
技術顧問機構管理辦法 | 第八條第一項第二款 | 董事或執行業務股東及監察人名冊 | 得以網站表格填寫 |
技術顧問機構管理辦法 | 第八條第一項第三款 | 執業技師名冊 | 得以網站表格填寫 |
技師執業執照換照辦法 | 第三條第一項本文 | 執照費 | 得以電子付款機制 |
技師執業執照換照辦法 | 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 | 申請書 | 得以網站表格填寫 |
技師執業執照換照辦法 | 第三條第一項第四款 | 訓練證明文件正本 | 得以公會審核,身分認證機制上傳本會 |
技師執業執照換照辦法 | 第三條第一項第六款 | 戶籍謄本 | 戶役政電子閘門 |
技師執業執照換照辦法 | 第三條第一項第七款 | 辦公室使用之證明文件影本 | 得由申請者上傳影像檔 |
政府採購法 | 第三十三條第二項 | 投標文件得以電子資料方式遞送 | 依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三條之一另訂規定 |
政府採購法 | 第九十三條之一 | 機關辦理採購,得以電子化方式為之,其電子化資料並視同正式文件,得免另備書面文件 | 依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三條之一另訂規定 |
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 | 第四條第二項 | 邀請廠商提出書面報價或企劃書,得允許以電子資枓傳輸方式遞送 | 依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三條之一另訂規定 |
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 | 第十條第三項 | 證明文件得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之電子資料替代 | 依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三條之一另訂規定 |